释义 |
法律主观: 参加驾驶执照的身体条件如下:申请大型公共汽车、牵引车、城市公共汽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的准驾驶型,身高在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公共汽车准驾驶型的,身高在150厘米以上。视力:申请大型公共汽车、牵引车、城市公共汽车、中型公共汽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的准驾驶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驶型的,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识别色力:没有红绿色盲。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三项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身体条件: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