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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急用钱如何提取公积金
释义
    一、怎样提取公积金的钱
    现在为大家解答“怎样提取公积金的钱”这个问题。首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以下这7种:(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的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还要说明的是:住房公积金的钱提取以后会对后期的贷款有影响,提取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没有离职证明怎样提取公积金
    如果单位没有出具或者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是没办法提取公积金的,因为当事人还没有离职。解决方法如下:
    1、回原单位人事部门找到留底的离职证明,复印后加盖公章,凭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本地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办理离职提取。
    2、若无法回原单位获取离职复印件,可参照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来提取。
    三、装修提取公积金是怎样的
    了解公积金提取的情况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一般有满足以下的情况: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公积金的具备条件
    1.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2.房屋需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资料
    (1)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7)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装修提取公积金如何进行。
    四、装修怎样提取公积金最新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可以用于房屋装修,大修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将装修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所以房屋装修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有大修才能提取公积金。
    大修一般是指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因损坏影响住用安全需要拆换加固。大修必须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危房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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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