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急文件办理时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加急”适用于5日内要办的较急事项。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四条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 一般用 3 号黑体字, 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按照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如有抄送机关, 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 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 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抄送” 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 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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