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益性岗位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签了公益性岗位的也属于应届生,但是在报告公务员考试时不能按照应届生报名,已经签了公益性岗位相当于签订了劳动合同,落实了工作岗位并以此缴纳了社保的就不算应届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以下情况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都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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