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影响,已经签了公益性岗位相当于签订了劳动合同,落实了工作岗位并以此缴纳了社保的就不算应届生。 公益性岗位是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只要你是在职参保了,就不是应届生的身份了,公益性岗位报考公务员,考生身份该填写为社会在职人员。对于应届生身份来说,按照政策可以保留两至三年的时间,但是在实际的招聘考试当中,各地往往只重视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往年的应届毕业生虽然也有一定的优势,特别是对于国家公务员考试来说,很多岗位虽然面向的是应届毕业生,但是会在备注中直接指出只需要某一届的应届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报考公务员基层和机构资格表_的完成和授权指令如下: 1、城乡基层公益人员,是指在各级政府建设的城乡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中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2、确认表由考生从网上下载并仔细填写,做到手写公证,不得伪造,确认表中的信息应与劳动合同中的信息一致; 3、列的“县(区)就业部门意见”确认形式,由县(区)就业部门签署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