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20年12月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具体调整仍然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部分,兼顾公平与效率。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4.5%左右,6月底前完成兑现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