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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资委关于经济增加值的相关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经济增加值是全面考核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本指导意见所称价值管理是基于经济增加值的价值管理,是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经济增加值管理理念、管理决策和流程再造为重点,通过价值诊断、管理提升、考核激励、监测控制等管理流程的制度化、工具化,对影响企业价值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法律依据:
    《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建立经济增加值诊断体系。
    诊断体系是实施价值管理的基础,是明确主攻方向、制订有效措施的重要前提。中央企业要以财务报表为基础,以资本成本为基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层级和不同环节,将经济增加值的构成要素从财务指标向管理和操作层面逐级分解,绘制出要素全、可计量、易识别的价值树,揭示价值形成的途径。要注重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从纷繁复杂的价值树指标中,识别出反应灵敏、影响重大的关键价值驱动因素。要从关键价值驱动因素出发,选取国内外优秀企业作为标杆,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明晰价值管理的薄弱环节。要针对诊断出来的问题,完善战略、预算、执行等方案,形成价值提升策略。
    (五)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考核体系是实施价值管理的保障,是坚持正确导向,有效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的主要抓手。中央企业要坚持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导向,将经济增加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并逐步提高其权重。要结合企业内部不同板块、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科学设定资本成本率、从严把握经济增加值计算调整项,推进差异化考核,有效平衡当期回报与可持续发展。要强化短板考核,从关键价值驱动因素中选取短板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确定具有挑战性的目标,持续改善。要推动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有效结合,将经济增加值考核指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考核责任。
    (六)探索建立经济增加值激励约束机制。
    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是价值管理的基本动力,是完善责权利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重要方向。中央企业要把经济增加值及其改善值作为各级出资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核定的重要指标,根据经济效益状况、经济增加值贡献大小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薪酬考核办法确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中央企业要在坚持考核薪酬分配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以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积极探索与经济增加值紧密挂钩的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更好地留住关键人才,更加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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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