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我国有哪些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二)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2013年法定休假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