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转行后社保缴纳问题
释义
    换城市工作后对五险一金的处理办法主要是办理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包括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转移接续,审核申请并发出同意接收函,办理转移手续,最后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后,失业保险关系也应转移并进行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以确保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益。
    法律分析
    换城市工作后对五险一金的处理办法首先考虑的是办理社保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后,原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接受,并办理接续手续。
    由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其缴费年限紧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权益累计的性质。所以,当职工流动时,其之前的缴费年限对其今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后,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换城市工作后,处理五险一金问题首先要考虑办理社保转移。具体流程包括申请书的提交、审核、接收函的发放以及手续的办理等。在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失业保险关系也会随之转移,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因此,对于职工来说,保留之前的缴费年限对今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