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族更改需要改姓名吗 民族更改不需要改姓名。不同民族的公民 结婚 所生子女,或 收养 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对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有关部门已多次明文规定不得随意予以更改,如确实属于某种原因造成错误需要纠正的,应提供原始的权威户籍资料或有关证明文件方可予以更改。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居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区公安分局签署意见。2、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成年子女由父母申请。3、申请人籍贯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证明。4、申请人原籍贯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宗教事务局准予变更民族成份的意见。5、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6、申请人参加工作的第一份履历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户口簿(复印地址页及父母、申请人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到分局户政科申请,由派出所核实后送分局审核后送市公安局审批。 二、改名字要提交什么资料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所在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公证(超过16周岁需要公证); 7、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三、改名字要注意什么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8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8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民族更改需要改姓名吗 ?根据上文知识可知,民族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