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不属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实践中,由于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观点认为社区矫正对象就是监外执行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批准(或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实不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不属于社区矫正对象。 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