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金期间怀孕了 |
释义 | 领取失业金期间怀孕是可以享受生育险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 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 一、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了,剩下的怎么办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辞职后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辞职后不可以拿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主动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 三、如何申请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是没有影响的。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你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当然,等到你再就业,找到新工作,新企业帮助你缴纳社保后,那么失业保险金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你再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的,那么你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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