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民办教师养老待遇是什么呢 |
释义 | 原民办教师待遇新规定如下: 1、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将可申请领取每月200到400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 2、工作年限1至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3、工作年限4至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4、工作年限7至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一、对于民办教师有下列补助政策: 1、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2、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3、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86年前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任教15年以上民办教师政策 任教15年以上的民办教师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继续选择进行民办教育,因为民办教育不可能完全取缔的。我们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民办教师的各种权利国家也是能够保障的,而且民办教育也有社保之类的,等到自己退休也有相应的保证。这个不用过分担心。 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离岗原民、代、幼教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统一按2016年公办教师退休同等待遇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公办教师同等退休金(已超龄者补足退休金)。已低待遇退休者按公办教师标准重新核定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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