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方式。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则有权不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拒不退还保证金的,被告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在保证债务的履行的情况下,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