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孙子不是奶奶的继承人,具体情况如下: 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如果是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但并不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