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领证后给的彩礼能退还吧 |
释义 | 1、一般不能退还;领证后给彩礼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2、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以下的三种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离婚男方要求归还三金 特定条件下是需要归还的。 首先,彩礼并不具有法定内涵,是民俗的涵射范围。彩礼是指礼,又叫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确认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其次,婚姻存续期间彩礼可能会成为共同财产,比如,将所收彩礼用于生产经营,其所得即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返还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提出离婚的同时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返还彩礼。 二、领证之后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是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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