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 近亲结婚 ,这个近亲包括自然血亲的近亲,也包括拟制血亲的近亲。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 抚养 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 婚姻法 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 结婚 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 禁止结婚 的范围。因此,养父与养女在 收养 关系存续期间,相当于直系血亲,不能结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