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物致害无过错责任的认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对于动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当发生宠物伤人事故后,对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