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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有什么法律后果
释义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要从受让方和转让方两方面来分析。受让方的的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付款,若受让方不履行付款义务,则面临的法律后果可能是继续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合同被解除。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转让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将面临如下法律后果:1.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请求权。若转让方怠于或拒绝履行通知义务,则受让方可起诉转让方交付股权。2.受让方享有违约赔偿请求权。同时,受让方可依约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且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未经多数股东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不可能是具有完备效力的法律行为。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可能出现的结果有两种:一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经转让人或受让人请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或者所转让的股权已经登记到受让人名下,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长达一年而其他股东不表示异议的,可以视为其他股东已明知并同意转让行为,此时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二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经转让人或受让人请求,其他股东同意的人数没有过半,则其他股东在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一年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逾期则丧失撤销权。值得注意的是,其他股东不能仅以反对股权转让为理由,必须以其要购买不同意转让的股权为前提,在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反对转让的股东必须在一段合理期限内按照协商确定的或者评估确定的价格购买股权。超出合理期限不购买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转让股东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损害赔偿。
    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重要的法律行为是什么
    股权的交付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重要的法律行为。股权是无体财产,不可能像有体物一样进行物理形态的移转,其交付转让与物的交付转让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完整有效的股权交付应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两方面的内容。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1、股东转让的股权是否真实完整,不存在瑕疵;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宜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是否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对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1、封闭性限制。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我国《公司法》第71条规定:尽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地转让出资,但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它原有股东还享有优先受让权。2、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3、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即公司不得为受让自己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我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4、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这主要是指对国家股、外资股转让所作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国家股虽可转让,但需经相应的审批。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司法实践中,普遍将未经审批的国家股以及外资企业股权的转让协议,认定为无效。5、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第140条也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风险提示:在股权转让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类主体在转让时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我国的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后果有哪些
    虚假的转让股权协议,会被撤销,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以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具有公示的作用)。这些文件虽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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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