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有: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房屋补偿标准: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3、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农村拆迁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百分之三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农村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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