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的中央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设立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