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主要有几种: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要约原则上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并不是说严格禁止要约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人愿意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在法律也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