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二小学划片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龚家湾南路(含欣德小区),龚家湾路单号63号(含)以上、双号160号(含)以上,烟草仓库,商通厂,建兰新村,地毯厂,龚家湾第三、四、五、六队,轴承厂(1、2铁路大楼家属区),市三院和变电所小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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