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不小心触犯了夸大不实的折扣规则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首次警告没关系的,只要不是违规扣分就行。 淘宝网对会员的违规行为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到十二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的处理; 2、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的处理; 3、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的处理; 4、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到四十八分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违规记录处理了还在,应该是因为你申诉失败,违规行为还存在。修改时宝贝和标题描述不要出现【最高、最低、最优、最热等等,最开头的形容词不要用】和【全网】全开头的例如以下: 修改时宝贝和标题描述不要出现【最高、最低、最优、最热等等,最开头的形容词不要用】和【全网】全开头的例如以下: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 一、中国第 一、全网第 一、销量第 一、排名第 一、唯 一、第一品牌、NO. 1、TOP. 1、独一无 二、全国第 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网独家、**网首发、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与“品牌”有关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确 与“权威”有关 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领导人推荐、国家**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与“欺诈”有关 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 涉嫌诱导消费者 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没有他就**、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 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 严禁使用 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的这些字都不行。如果有编辑时都删掉上架就行了。 2.其次:网络热词,例如:装逼、吊炸天、之类的词也要谨慎添加,最好不要用。 扩展资料: 淘宝违规行为 记分标准 用户违反本规则或淘宝其他规则的规定,淘宝有权对违规的具体商品信息和/或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违规商品信息、违规内容等,同时,淘宝有权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对用户进行处罚。具体处罚见下表。 当用户违反了同一违规类型的指定次数后(即表格中的最高违反次数),淘宝将对用户做永久封号处理,不做再学习和开通。下表中最右侧栏中说明了此类处罚的最高违反次数(淘宝有权对处罚进行记次)。 上述列举未能穷尽的其他违反淘宝网服务协议或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行为,依照淘宝网服务协议或淘宝网相关规则给予相应处理。 淘宝有权根据其独立判断,认定用户的行为或者发布的信息是否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并有权依据本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罚。 记分说明编辑 淘宝网用户违规行为记分是为了记录用户在淘宝网违规行为的一种方式 1.记分周期 违规行为记分按每一自然年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分标准 2.1违规记分扣满12分,淘宝将对帐户做冻结处理(不限制网站登录),用户需要进行淘宝考核。考核通过后,用户的该冻结将被解除。 2.2具体考核方法:用户在学习期后才可以参加淘宝的考核。2.3学习期的规定:学习期按记分周期内的冻结次数乘以3计算,例:首次冻结1x3=3天,第二次冻结2x3=6天。 2.4如用户在记分周期内未被扣满12分,则下一自然年1月1日零时起记分清零(未冻结)。 每次违规淘宝扣除一定分值,扣除标准参照“记分标准”执行。 3.记分补充说明 3.1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淘宝有权对用户作永久封号处理,不做再学习和开通。 3.2扣分满10分,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的用户将被强制退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四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条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第十八条调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主持。经当事人同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邀请有关社会组织以及专业人员参与调解。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人员是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诉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对调解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及时中止调解活动,并由调解人员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调解,可以要求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提供证据,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第二十一条调解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交由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或者检测人进行鉴定、检测。 鉴定或者检测的费用由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先行垫付,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委托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证明,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争议解决意见。在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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