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工产假法定休多少天
释义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享受15-42天产假。生育津贴根据参保与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哺乳期女职工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小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卫生室、休息室和哺乳室等设施。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分析
    一、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是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二、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结语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方面,怀孕未满4个月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建立相应设施解决女职工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计划生育等项目费用,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十一条 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等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孕产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4: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