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普通居民每年缴费1次,实行跨年度提前缴费方式,正常缴费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大学生实行按学年度当期缴费方式。 新生儿正常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 武汉市各类居民按统一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