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判决生效时间(一般7日)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时间(一般是30日)申请执行期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 一、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二、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三、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四、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六、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八、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九、听证的期限:10日内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十、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