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没有及时调到单位会怎样 |
释义 | 单位有风险。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而且原单位不会给你保管多长时间,容易把档案弄丢了。 新员工入职因人事关系变动, 之前的人事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公司以此为理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应该在三十日内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员工没转档案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是违反劳动法的。 人事档案是以个人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有关系,是比较重要的依据。当个人职称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都需要具有档案。 人事档案与社保的关系主要在于办理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工龄的核算。尤其对于一些特殊工作的群体来说,办理提前退休需要核对工作年限,这个有可能会用到档案里的招工表等资料。 如果入职的是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除县级以上组织、具有人事权的国企、行政事业类单位,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外,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因此自己的档案是不能直接寄往用人单位的,应该由人事代理机构保管。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