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对于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接种疫苗,不同疫苗有不同的接种政策。我国对于儿童接种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第三款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配纯枝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方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培敏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裤早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