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流程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但对于进行强制戒毒隔离两年的人则不能取保候审。强制戒毒隔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这两种措施构成了中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法律分析 强制戒毒隔离两年不能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限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诉讼和审判,责令其提议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限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时限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隔离戒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所限定的戒毒措施之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规则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共有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结语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强制隔离戒毒是禁毒法限定的一种戒毒措施,由公安机关下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我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