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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释义
    购房者需全面了解售房者,包括产权所有人身份、共有人同意等;对待交易房产需进行必要了解,如产权证真实性、面积、用途、是否被限制、是否设定抵押等;购房合同签约前应仔细阅读条款,特别关注房屋质量、费用计算和产权办理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约流程的介绍中,其实签约的时候我们首先是需要仔细去阅读其中的条款的,这个最好不要为了省时间而粗略的浏览,特别是对房屋的质量,房屋的其他费用的计算,以及房屋的产权办理,这些都是涉及到以后是否能够顺利使用房子。
    结语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全面了解售房者的身份,并确保房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全部同意出售。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此外,购房者还需对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包括核实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房产面积、用途、是否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限制、是否设定抵押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房产已设定抵押,转让行为需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购房者在签约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房屋质量、费用计算和产权办理等事项,以确保未来能顺利使用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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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0: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