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出险后应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报案 应第一时间报案,可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是否报交警,并保护好现场。一般由司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报案。不建议通过维修厂报案。 (二)查勘受损车辆或伤者 协助保险公司查勘车辆损失,并确定损失项目和金额;有人员受伤时,应协助保险公司查勘伤者,并做好相关问询记录。 (三)维修车辆 到维修厂维修车辆,投保人可自行选择维修厂。建议保险消费者选择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场修车,不要到不正规修理场所修车,要及时跟进车辆维修进度,避免车辆长时间放置。 (四)索赔 维修好车辆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索赔。 被保险人递交索赔资料时,应向保险公司要求出具索赔资料交接回执,证实保险公司已经接收索赔资料。《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有关资料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理赔决定。妥善保留索赔资料交接回执,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广东保险业实行赔款全额转账制度,即赔款将由保险公司直接转账支付至被保险人同名银行账户,因此被保险人一定要保障自己收取赔款的银行账户的安全。千万不要为了自己方便,用自己的名义新开一个银行帐号交给代理人或维修厂,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交给他人代理索赔,否则代理人或维修厂可能再次向保险公司索赔,甚至私下用消费者的车辆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赔款,使消费者在使用车辆时处于不确定的安全隐患状态,同时也导致消费者车险续保费用增加。 一、发生保险事故后如何应对 保险理赔程序有: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勘查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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