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或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确定,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和费用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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