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在人行道上被车撞行人有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人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行人是没有责任的。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负责全部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一)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三)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在实习期内驾驶法律、法规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五)未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六)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规定通行的; (七)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倒车或者在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八)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九)载物的长、宽、高违反装载要求的; (十)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十一)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十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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