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误区 |
释义 |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此次“公积金新政”将公积金申请条件放宽,不仅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还对多项收费予以取消。这让广大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实惠。据专家分析表示,这次公积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一套组合拳,将会刺激需求,尤其是首次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 一、准备贷款购房时要考虑的问题在准备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除此以外,在准备贷款购房前还应该做好计划与心理上的准备。首先,是否贷款购房需要对自己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其一,要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经济实力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两大部分;其二,投资者还需要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此外,投资者还要注意自己的还款能力和可贷额度,这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其次,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选择组合贷款方式较为有利,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此外,首期付款也不要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再次,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其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基本不太适合房贷;其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适合稳健投资者;其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适合资金不太充裕的投资者,初期的压力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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