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算非法拘禁,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的,将构成非法拘禁罪。具体构成条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