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居住权怎么取消?
释义
    法律分析:
    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承租人就有权利居住在承租房中,除非承租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有不可抗力因素,才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5: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