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还信用卡可以取现吗 |
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扩展资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gt;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XX(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第五条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第七条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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