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玉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燃气企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年度安全检查报告 选址意见书 环境评估报告 土地使用权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应急管理部门、质监部门、气象部门、交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燃气设施试运行专家评价意见书 气体质量检测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 抢修抢险设备目录清单 事故应急预案及燃气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企业管理人员及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任职文件、技术职称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职称技术人员、从业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证明 气源协议或合同(仅气源贸易公司提供) 二、玉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玉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