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到期了办理签注方式如下: 1、携带身份证前往居住证签注办理处; 2、向办证人员出示已过期的居住证; 3、出示相关的工作及居住证明。 居住证过了签注时间处理如下: 1、如果过期时间在60天以内可以续期,前往居住证签注办理处,当事人需要携带已过期的居住证,前往居住证签注办理处,一般是居住地的派出所,有专门的办证窗口或柜台,最好携带和工作单位、居住场所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用,如果在规定的过期期限内,一般情况下直接签注即可; 2、如果过期时间超过60天,只能重新办理,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如果延期超出规定期限,或发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变化,要向办证人员出示相关变更后的工作单位信息和居住地的证明材料,由办证人员重新予以办理,以保证正常使用; 3、如果居住证过期没有审验,可以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或者补审,一般来讲补审即可。 综上所述,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过期的可以补办签注,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