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结婚或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更改户口簿上的婚姻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一般来说,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 (1)《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所以原则上来说,协议离婚都是需要户口本的,建议详情咨询当地民政局,以其回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