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迁户口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户口随迁是指户主的亲属子女与户主同时迁移,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迁户口随迁的条件包括获得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以及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纳税等条件。 法律分析 户口随迁是指户主的亲属子女与户主同时迁移。户口随迁是有一个有当地户口,另一个直系亲属可以随着这个户口迁移过来,比如因工作调动,某男户口由A市转到B,那么他的子女和配有可以随迁的。 迁户口随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户口迁移条件: 1、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2、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被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户口迁入。 4、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户口迁入。 结语 户口随迁是指户主的亲属子女与户主同时迁移。随迁需要提交入户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等材料。迁户口的条件包括获得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以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纳税一年以上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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