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死亡的遗产继承情况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遗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按照遗赠顺序进行处理。
 3、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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