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路事务中心是公路局。定为公益一类,核减收费与科技教育处、安全生产监督处2个正处级内设机构。调整后,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与监察室、党委办合署)、路政服务处(与养护服务部合署)、基本建设部、计划财务部。 法律客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