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到船级社和船旗国注销,不在CLASS和船旗国的管理下了。然后看怎么对船东最有利。当废钢卖给拆船厂。或者光船卖给小公司,换名字和船级社和船旗国,继续营运。如果不到船级社和船旗国注销,只能到大船厂改装了,得到船级社和船旗国的证书后可延长寿命,继续营运。 法律依据;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老旧运输船舶达到本规定附录规定的特别定期检验的船龄,继续经营水路运输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在达到特别定期检验船龄的前后半年内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特别定期检验,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报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的发证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 经特别定期检验合格、继续经营水路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自首次特别定期检验届满1年后每年申请1次特别定期检验,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报船舶营运证或者国际船舶备案证明书的发证机关备案。 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发现老旧运输船舶的技术状况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应当通知海事管理机构。 老旧运输船舶的技术状况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成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二十八条 未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特别定期检验或者经特别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老旧运输船舶,应予以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