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能自动续签 |
释义 | 店面租赁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签。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但如果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为不定期。 一、租房签订了一年合同一定要住一年吗 不一定,如果有事可以提前退租,与出租人协商退还租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房租到期房东不来验收 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按照租赁物的原状或者合同所约定的返还即可,对方不收房不影响租赁合同的解除,但是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的话,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使用权房子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对于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优先购买权; 2、优先承租权; 3、法定解除权; 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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