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仓储合同一般拥有怎么样的法律特征
释义
    仓储合同特点: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只转移占有权;必须是动产;保管人需有资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违约责任:可请求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若约定违约金或定金,则需按约定承担责任。承担方式: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各种承担方式都是违反合同的补救措施,使合同利益得到有效补偿与恢复。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的特征如下:
    (1)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仅占有权转移。存货人仍保有货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2)仓储合同只能保管动产,不可保管不动产,这是与保管合同的显着区别。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备从事仓储保管业务所需的法定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立即生效。这是与保管合同的显着区别之一。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
    1、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等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即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货币。违约金具有赔偿和惩罚性质,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和对可能造成的损失的预定赔偿金额。
    2、损害赔偿,即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责任。
    3、继续履行,即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代替履行。
    4、采取补救措施,即违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的责任形式,如更换仓储物、补足数量等。各种违反合同的承担方式,如损害赔偿、违约金、继续履行等,都是违反合同的补救措施,使一方当事人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与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4: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