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到全款购房发票要怎么退税 |
释义 | 拿到全款购房发票退税方法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 2、点击,办税; 3、找到,专项附加填报,点击; 4、接下来,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5、选择扣除年度,并点击,确认; 6、最后看一下填报前的信息,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即可完成退税。 要满足退税的条件,才可以退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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