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服装店聘用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
释义 | 1、聘用合同的内容要完整。聘用合同不仅要列明职位、期限、待遇等方面,更要详细列明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要避免模糊不清、易生歧义的语句,应尽量用明确无歧义的语言表述得清楚无误。另外,聘用合同还应列明企业的劳动纪律,或以附件的形式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作为聘用合同必不可少的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2、聘用合同的内容应向受聘人员充分说明,特别是关系其重大利益却容易被忽略的条款,如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保密等条款,这样可以避免误会及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3、聘用人员后的培训要到位,内容要完整无遗漏,既包括岗位技能培训,也包括企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培训,且要留下员工接受培训的证据,如要求员工签名的签到单,上面应列明培训内容。这些都有助于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 一、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效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制订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规章制度,将成为企业管理者在新法环境下的一项重要工作。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成为司法机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那么需要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呢?程序合法,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就是说,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经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协商与讨论,这个协商讨论过程的存在是认定企业规章制度合法的重要依据。向员工公示,公示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最可靠的作法是:一人发一本《员工手册》,在手册中列明企业与员工管理相关的所有规章制度,发放过程要员工签字。组织员工培训《员工手册》,要有培训的签到,培训考试的答卷与成绩,这些都可以成为向员工公示的证据。内容合法,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这一点容易理解,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企业规章制度肯定得不到认可。 二、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4、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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