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数量不够,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购票人员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次增量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领购发 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3、企业购销合同复印件。 4、携带税控IC卡 合规的发票必须要填写品名、数量级、单价和金额,必须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开具发票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以及开具发票的开票8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购货单位名称和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未实行盖章出门的要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